(一)各级住建主管部门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房地产开发、勘察设计、建筑节能、建筑市场监管、村镇发展、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人员;
(二)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(学)会、学术团体等机构管理、技术人员;
(三)开发、勘察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物业、质监等企业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。
(一)各级住建主管部门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房地产开发、勘察设计、建筑节能、建筑市场监管、村镇发展、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人员;
(二)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(学)会、学术团体等机构管理、技术人员;
(三)开发、勘察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物业、质监等企业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。